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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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填报2017年重点实验室/工程研究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1-01

各重点实验室/工程研究中心:

为加强重点实验室/工程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实验室)的管理,规范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,根据实验室主管部门要求,各实验室须提交2017年年度考核报告(以下简称年报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报对象

省部级及以上实验室,详见附件1。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北京市科委主管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/工程研究中心将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,在其年报系统中填写年报。

二、填报内容

实验室年报请按照附件2、附件3格式填写,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(联合实验室填写本校数据)。

三、年报报送时间

2018年3月20日前,纸质版(一式一份)报送科技处(主楼B区209),电子版发送至tengyuepeng@bnu.edu.cn,同时须将年报在本实验室网站公开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年报是实验室主管部门定期评估、验收的重要参考,也是学校对实验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,年度考核将与学校对依托院系和实验室的支持资源挂钩。请实验室高度重视、如实填写、按时提交。

联系人:滕玥鹏    联系电话:58802015

电子邮箱:tengyuepeng@bnu.edu.cn

附件:1.填报年报实验室/工程研究中心清单

2.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(模板)

3.工程研究中心年度考核报告(模板)

科学技术处

2018年3月1日